渠道推广合作协议
更新日期:2026年6月25日
一、总则
本协议是有宝商城(以下简称"平台")与渠道推广员(以下简称"推广员")之间关于使用平台渠道推广服务的法律协议。
二、推广员资格
1. 推广员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注册的法人;
2. 推广员需在平台完成注册并提交推广申请,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推广员;
3. 平台有权根据自身判断拒绝任何推广申请。
三、推广方式
1. 推广员通过平台生成的专属推广码和推广链接进行推广;
2. 推广员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推广,不得采用以下方式:
- 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
- 使用垃圾邮件、垃圾短信等骚扰式推广
- 假冒平台官方身份进行推广
- 利用推广链接进行刷单、虚假交易
-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平台声誉的行为
四、佣金与结算
1. 佣金比例由平台根据商品类目和推广规则确定,具体以平台公告为准;
2. 佣金仅在客户通过推广链接或推广码注册后完成的实际交易中产生;
3. 推广员自己购买的商品不计入佣金;
4. 佣金结算周期为月度,平台在每月固定日期进行结算。
五、违规处理
推广员如有以下行为,平台有权暂停或取消其推广资格:
- 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推广方式
- 虚假交易、刷单等欺诈行为
- 损害平台或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
-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
六、其他
1. 本协议的解释、效力及纠纷的解决,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;
2. 平台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修改本协议,修改后的协议将在平台公布后生效;
3. 推广员继续使用推广服务即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协议。